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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 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评审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7 13:56:30]    浏览量:23次


各职业院校:

根据山东省老教授协会《关于开展全省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老教协[2025]22号)要求,通过各单位积极申报、专家匿名评审和面向社会公示等环节,经山东省老教授协会学术委员会审议,确定对30项思政课程类课题、42项课程思政类课题进行立项,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各院校领导及职能部门要予以重视,大力支持和积 极指导立项课题开展研究工作,将顺利完成结项的课题纳入学校科研和教学专项奖励范围和学校年度考核评价体系,作为教学成果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二、各职业院校科研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项目的开题、中后期管理和结项工作,严把质量关,督促项目负责人按期保质完成《项目申请书》约定的研究任务并及时结项。

三、本次立项课题均为自筹经费项目,请各单位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尽可能提供立项项目经费支持等,以保障课题扎实开展研究。

四、课题负责人接到立项批准通知后,应尽快确定具体的课题实施方案,在三个月内组织开题,主动将实施方案和开题情况向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报备。

五、立项课题除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变更课题负责人、课题组成员、课题承担单位、课题名称。如确需变更,须经原课题负责人和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山东省老教授协会审批。

六、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须在202612月底前完成课题结项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不得申请延期,如确需延期,需经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报山东省老教授协会审批,延期不得超过3个月。

七、课题最终研究成果鉴定以申请人立项时提交的结项预期成果(调研报告、学术论文、专著、研究报告)为标准。

八、如课题组提前完成课题研究,达到预期成果要求,可经所在单位同意后提前向山东省老教授协会申请结项鉴定。

九、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山东省老教授协会撤销课题: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剽窃他人成果,弄虚作假。

(三)研究成果学术质量低劣。

(四)与批准的课题设计严重不符。

(五)获准延期,但到期仍不能完成。

请课题负责人加入全省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改革研究课题微信通知群(二维码如下),方便后续工作。

联系人:王文静

联系方式:17862325917

附件:全省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专项教学 改革课题立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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